电网企业监管类与非监管类业务可持续发展研究分析

郯博 朱, 冰凌 朱, 健 李

摘要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输配电成本监审和电价核定愈加严格,监管措施不断收紧,社会舆论持续关注,公平开放、公开透明要求不断提高,对电网企业监管和非监管业务的发展模式带来了深远影响。电网企业既面临电力行业监管,也面临国有资产监管,前者重在对电力企业的经营行为及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后者侧重于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监管。本文中的“监管业务”是指在电力行业监管下的电网业务,即经营成本纳入输配电价核算的业务,主要包括输配电业务和非市场化售电业务,其余未纳入输配电价核算的业务即为本研究中的“非监管业务”。需要注意的是,非监管业务并非“不受监管”,本文所指的“非监管”是指非输配电价改革监管。电网企业亟需统筹好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持续优化分类发展策略,做好两类业务之间的有效隔离、高效协同,实现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电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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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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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s://doi.org/10.12238/jpm.v4i2.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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