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限制:清代“强占良家妻女”案件探析
摘要
清代“强占良家妻女”的律例规定,打击抢卖妇女的行为,保护妇女的人身权益。从《刑案 汇览》收录的这一类案件的分析,能够发掘此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影响因素。案犯实施强夺行为的背后 的犯罪目的,是本罪是否成立的关键。被抢妇女的贞节是否存在,案犯是否聚众伙谋强夺,这些情节, 对于“强占良家妻女”的相关案件的定罪量刑,具有明显的影响。探究这类案件当中定罪量刑依据, 可以发现,清代司法裁判的特征在于注重具体案情与律例规定相符合以及维护封建道德伦理秩序。
关键词
强占妇女、聚众伙谋定罪、量刑、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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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具体情节详见,(元)施耐庵 《水浒传》《水浒传》, 第五回:“小霸王醉入销金帐, 花和尚大闹桃花村”
(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 14,《强占良家妻 女》,法律出版社,1998,第 347 页
参见《大清律例.户律.婚姻》“强占良家妻女”条:“凡 豪强势力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监候。妇 女给亲,妇归夫,女归亲。配与子弟,弟侄家人者,罪归所主, 亦加之,所配男女不坐。仍离开给亲。强夺良人妻女卖与他人 为妻妾,及投献王府并勋戚势豪之家者,俱拟绞监候。强夺良 家妻女,中途夺回及尚未奸污者,照已被奸占律减一等定拟。” 《大清律例》 田涛、郑秦点校,法律出版社,1999,第 211 页
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2019 年, 第 253 页
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第 32 页
(清)祝庆祺撰,《刑案汇览》卷 8,《抢夺娼家抚养 十岁幼女已成》,第 260 页
(清)祝庆祺撰,《刑案汇览》卷 8,《抢夺娼家抚养 十岁幼女已成》,第 260 页
赵刘洋《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 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 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 年,第 31 页
(清)托津等奉敕纂《大清会典事例(嘉庆)》卷 604, 《强占良家妻女》,第 1205—1206 页
DOI: https://doi.org/10.12238/jpm.v6i3.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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